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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5b4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临高启明 > 第九节 元老婚姻与继承法(三)
    第九节

    《元老婚姻和继承法》分组讨论很快就陷入了猛烈的撕逼中,立长还是立贤,怎么在技术上保障继承能够符合元老本人的意愿,又能充分照顾到家族的发展和元老院的“千年盛世”,各方进行了长篇大论的引经据典。

    马甲站在那里出神,他这一组和大图书馆一组很近,耳畔是程元老的声音:“庶母”、“小妾”、“投毒”、“谋杀”、“中伤”、“弑父”、“靖难”、“四阿哥”、“玄武门”……这类词不断的传来。那边是吴南海高亢的嗓门:“历史证明,满清的秘密建储制度是非常先进的继承制度……”马甲微微忧郁的叹了口气:他早就知道会这样。大家最关心的其实还是自己的dna啊。

    按照起草这部法律的法学口诸人看来,不管是组织结构和继承法,都存在着重大的隐患――他倒不是担忧什么“独裁”之类的说法,在法学口诸人看来,元老院的最大问题不是“独裁”而是这“元老神圣”的超国民前提。

    只要有这个紧箍咒的存在,就注定元老院的体制是存在隐患的。在他看来,元老院不算最糟糕的政治制度,也是之一。当然,“元老神圣”是元老院的政治正确,对这条只能搞一些修正,是不能从根子上否定的。否则他这个法学口的负责人的政治前途就算完蛋了。现在虽说还没完蛋,但是也是岌岌可危――仲裁庭在组织结构的讨论中最终被撤销似乎已经预示了他们这群人的不受欢迎。

    “你们这么仇恨法学,殊不知凡是立国百年以上的国家,哪个不是建立起成熟的体制,贯彻‘依法治国’的!”马甲心中暗暗吐槽道。

    “马执委,执委会小组的讨论就要开始了……”安熙出现在他身边,面色有些惶恐,随着仲裁庭的撤销,他的仲裁庭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也就将不复存在。以他的水平和能力,在最高法院当法官显然是不够的。最高法自然也少不了行政打杂。可是这地位就大不如前了……

    新得最高法和原来的仲裁庭相比可逊色太多了:元老院里哪怕最坚定的三权分立派也不会愿意出现一个美国版的高等法院――几个元老随口一说就能裁决是否违宪,这太不民主了。所以十有八九是tg的高院模式。

    安熙如此,自己又未尝不是呢。马甲仰望天空,长叹一声: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执委会的分组讨论会已经开始了,这里就坐的除了执委会成员,还有从三亚回来的王洛宾。马甲进来之后打了个招呼看了下在座诸公,除了展工皱着眉头之外,一个个或面无表情或人淡如菊或面露微笑……真真是个个心有山川之险。胸有城府之深。权力果然锻炼人啊!

    他进去的时候马千瞩正在发言“……我对继承法没什么意见,只要大家觉得合适就可以了――前提是保证元老院的稳定,特别下一代元老之间的安定团结问题……”

    马甲在王洛宾身边落座,王洛宾在三亚待了几年,每天搞建设,游泳健身,成了黝黑健壮的型男。马甲知道他刚有了老四。

    “王工,你怎么打算啊?”马甲小声问道。

    “我?就让长子继承吧。省心省力。”王洛宾说,“弄一群阿哥格格的争来夺去的,太烦了。”

    两人正在偷偷开小会。忽然有人从外面递了一张小纸条进来,几个人马上传阅了下:游老虎等十名元老刚才联合提案,要求立即起草并审议通过《元老退休条例》,明确要求年满六十周岁的元老只要本人提出就不必再出来参加具体工作,照常享受元老的一切待遇和权力直至去世。

    司凯德皱眉道:“这就想着要退休了?太早了吧。”

    “这也没什么……”萧子山打着哈哈,“人总是要老得嘛,哈哈……哈哈……”

    马甲看了一眼大家,每个人都知道游老虎等人的提案是什么意思,但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文德嗣笑了笑,说:“什么退休条例。这是在项庄舞剑喽。有些同志对这个继承法很不满意啊。马甲同志。”

    马甲点头道:“文主席,你说得是。其实我自己也对这个法案不是很满意。不过条文不是以我个人的好恶来制定的,也是考虑到元老院的民意的。”

    “我看这个民意靠不住。”文德嗣说,“有关这个条款。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我也就不多说了。为了防止某一家元老有四票,就忘记还有一些元老家里有三票,这第一就让人觉得不公平嘛。再说了,咱们元老院里未婚的女元老还有那么几个,督公你那里进进出出的就有好几位,你这是立马就有三票的节奏啊……”

    “文主席。我这里得再次声明一下,我和杜雯、唐糖两位女同志完全是工作关系……”马千瞩说。

    “任何一个单身的男元老,只要娶了女元老马上就是双票家族了,这个势力不得了啊――咱们是不是也得出个禁止男女元老通婚的条例?不然对其他娶归化民的元老不公平嘛!我多次说过,我们元老院有种管天管地管生殖器的倾向,人家好好的元老,不给他传给自己的孙子孙女,非要他收养个不相干的陌生人当继承人,这事放谁身上能服气?小孩子都可以有自己继承人,老头老太就不准有继承人,这是哪一国的歪理邪说?”

    “这个问题过去也讨论过,当时的讨论结果是老年元老本来就有子女,再给他们一个席位不合适。”马甲解释道,“我们在制定继承法的时候,元老院内持这样看法的元老也是多数……”

    “马甲同志,你说得情况我是知道的。不过,作为一部涉及元老切身利益的法案,我们不是应该将更多的选择提供给元老们吗?”

    “所以这是草案。”马甲说,“元老们可以自由的提出各种的看法和修改意见。最终还是要投票来决定的。我可以先声明一点:我和法学会的同仁们是不赞成任何歧视性政策的。”

    “问题是如果给予老年元老自由继承权,对其他单身元老是否不公平?”

    “不,我觉得我们还是把‘家庭’看得太重,忘记了他们首先是元老。”马千瞩说,“咱们应该少提‘家庭’,多谈‘个人’,毕竟他们作为元老是一个个体。每一位元老都是为我们的大业出力奋斗,仅仅因为他们是某个家庭中的一员就怀疑限制他们,这是很不可取的。反而会加强元老们间的‘家族’观念,这是可不可取的。”

    展无涯也说:“我们的老同志还是很讲传统道德的。在元老院里起到了不错的表率作用。这个规定一出来,女元老就不说了,没这个能力了。男性的生殖能力可是可以保持到很老的。本来人倒是安之如素,颐养天年了。你这么一搞,就算他本人没这个意向,小辈大概也会竭力撺掇他弄个生活秘书什么的……这不是破坏人家庭嘛!”

    司凯德也来附和:“真要动脑筋,有得是办法来回避这个规定。再说收养子女也不好,等于也是一种联姻。”

    “老同志们,明老夫妇的作用咱们就不多说了,”马千瞩说,“就是普通的大妈元老,也为我们的大业做了很多事情的,虽说都是不起眼的事情,当初百废待兴,她们给大伙做饭洗衣搞卫生,现在我们不少同志信不过土著,怀疑归化民,孩子都是她们帮着带,就冲着这个也不应该限制她们的权力……人老了,就是图个子孙长远。我提议就继承法草案进行修改,以安人心,也彰显元老人人平等的原则……”

    在座的没有人再提出反对意见,马甲问:“那这个元老退休条例呢?”

    “也可以加进去。退休也是人之常情。不过这不还得看个人意愿嘛。只要能发挥余热的,咱们就不搞强制退休。”文德嗣说,“行政职务可以弄个职务年龄,免得八九十岁还当执委,万寿无疆什么的咱们就别搞了……”

    《元老婚姻和继承法》最终在相当和谐的气氛中获得了通过。老年元老的席位继承取消了血缘限制,老年元老可以收养任何人作为自己的席位和财产的继承人。唯一的限制是养子女必须从继承元老的本姓。至于元老的继承是立嫡长还是立贤,各方争论不下,最终还是决定由各家自己决定。但是在技术手段上采取“全程黑箱”:元老是选择“立嫡长还是立贤”的继承模式和具体的继承人名单均为绝密文件,由纹章院保管。元老死后,由办公厅在元老院代表的监督下,到纹章院取出文件当众宣读继承人名单即告完成。没有具体的继承人名单的,由这一小组根据事先留下的“继承原则”选出继承人。至于元老退休条例也顺便得到了通过――大家都知道这不过是个态度问题。(未完待续。)